近日,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对《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决定进行了公示。
据了解,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该报告书,并要求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污水处理厂在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显示,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包含太平河片区、美里片区、峨眉片区、腊山片区Ⅱ。
目前,腊山片区Ⅱ污水排入腊山污水处理厂,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范围内现没有污水处理设备。太平河片区、美里片区和峨眉片区内现状企业和居民生活所产污水排放方式为散排;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随着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片区建设发展的加快,片区内人口数量将飞速增加,片区的排污需求将更加迫切,亟需完善配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
根据《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市政设施专项规划》,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污水处理厂项目位于济南市槐荫区京台高速以西、小清河以北、南太平河以南,污水处理厂总占地约9.499公顷,工程建设总投资37807万元。其中,一期占地面积4.62公顷,预计建设期12个月。
该项目采用全地下结构及形式,建设规模为5万m³/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AAO+二沉池+粉末活性炭吸附池+磁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工艺,污泥处理采用高压带机压滤工艺,出泥含水率≤65%,为后续污泥处置提供保证。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原则同意《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同时,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建设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说明。
施工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济南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字〔2017〕1 号)等有关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建筑设计企业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扬尘、废气、施工降水、生活垃圾污水、建筑垃圾等污染防治工作。
同时,实施工程单位应该采取了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缩短在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工期,在使用高噪声机械设备及敏感目标附近施工时要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降噪措施;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外运处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
该项目废水净化处理构筑物、污水管线、污泥临时储存场所等要采取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规范厂区废水总排口,按规定在进水口和出水口分别安装废水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在废气处理方面,要对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初沉池、AAO 反应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倒料泵房、污泥调理池、污泥压榨车间等产臭环节要采取密封处理措施。
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污泥应分类收集、贮存,贮存场所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建设;污泥经脱水后,含水率≤65%。
废紫外线灯管、废矿物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方式和场所须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范设计、严格管理;危险废物要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做处理,满足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有关要求;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外运作无害化处理。
同时,应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生态环境行政主任部门上报环境风险程度评估文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健全环境应急指挥系统,落实应急处理和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此外,要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建立监测台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依法公开。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槐荫大队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强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